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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创业基础”三门课程任课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0 14:41:3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学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校招字[20151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关于学生就业工作管理体系的规定》(校字[201651号)以及《招生就业处2017年就业工作计划》和我校已启动的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求,拟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 “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创业基础”,其中“职业生涯规划”为限选课,开设于第一、二学期,20学时;“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为限选课,开设于第六学期,16学时;“创业基础”为必修课,开设于第三学期,32学时。现面向全校教师遴选以上三门课程的任课教师,遴选条件如下:

1、具有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教师;

2、热爱“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和“创业基础”课程教学科研工作;

3、目前担任课程不超过1门,或担任课程2门的教师需要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有意愿的教师请填写《大学生就业指导类课程任课教师申请表》,并由各院系部统一收齐于2017421日交招生就业指导处“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行政楼417)。

                            2017419

 

附件:
           1、大学生就业指导类课程任课教师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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