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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03 10:10:5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6]23号)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特殊群体毕业生范围

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包括: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二、具体内容及要求

1、精确识别,建立台账

各学院、部要精确掌握本单位2017届毕业生中每一名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建立帮扶工作台账(附件1)。台账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学业情况、就业创业意向、就业进展情况、帮扶措施等内容,每个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完善台账信息。

对每名帮扶对象发放帮扶联系卡(附件2),卡中记载帮扶责任人、联系电话、帮扶政策及帮扶措施,做到一生一策一生一档一生一卡

2、建立帮扶数据,实施动态管理

建立帮扶对象就业信息数据库,各学院要准确统计更新帮扶对象就业意向及就业信息等相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帮扶数据。

      三、注意事项

1、做好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是党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专项部署的一项工作,是促进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有效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作为学校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有效的举措、扎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地做好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精准帮扶工作。

2、帮扶联系卡由、部制作留存,以备检查。

3201715日前请提交以下材料,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台账(附件1)2017特殊群体帮扶联系卡(附件2)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统计表(附件3),以及毕业生帮扶对象人数和摸底情况、工作方案、进展情况、遇到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情况。

以上材料学院、系、部党委书记审阅签字盖章后,送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61228

 

附件1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台账

附件22017届特殊群体帮扶联系卡

附件3: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统计表

附件: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台账.xls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帮扶联系卡.doc

           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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