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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 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7-28 11:30:0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为适应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更好地为基层监狱、戒毒机关补充司法行政专业人才,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厅字〔202035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47日至200347日期间出生);

7.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硕士(监所管理与罪犯矫正方向)专业和本科监狱学、侦查学专业且生源地为广西的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 已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2021年度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9.具有人民警察招录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毕业时不能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

2. 不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

3.已参加其他公务员录用考试,并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但未参加此次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警考试的,除参加《意见》规定的特殊招录以外,今后报考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不享受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二、招考程序

(一)笔试

笔试由国家统一组织。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目单科成绩由中央组织部反馈我区后,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合成: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登录报名网址(www.gx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进行公示。符合报考条件但未参加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21728日至29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1730日前。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司法厅划定,并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公布。

公布时间:20218月上旬

(四)体能测评

自治区司法厅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

体能测评时间:2021814日。

(五)面试

1.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2. 实施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司法厅将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发布面试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是考生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周。

面试时间:2021815日。

面试地点设在南宁市。

(六)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面试结束后一周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自治区司法厅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完成时间:20218月底前。

(八)职位选择

考察合格的考生参加职位选择。已被中央和国家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毕业生,不得选择职位。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职位资格条件依次选择司法行政机关职位。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择职位的顺序;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司法厅研究确定选择职位顺序。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考生一经选择职位,不能随意更改。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或录用职位全部选择完毕。考生已经选择职位的,不得放弃,放弃职位选择的考生,今后报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享受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选择地点设在南宁市。

选择职位时间:20219月上旬。

(九)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自治区司法厅、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取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司法行政机关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录用审批时间:20219月底前。

三、优惠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规定,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体能测评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供招录机关录用考察时参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人员不得将培训机构散发的资料带入考点、考场,违者后果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 0771–58430865856529

考务咨询电话: 0771–55052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1728

 

附件:
           1、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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